2010年11月14日 星期日

陳櫻双 (99565008) 第四組 人格障礙

一、原文改寫摘要
DSM-IV將人格疾患分為三大類,A群:古怪/偏離常態的,包含妄想型、類分裂型、分裂型人格疾患;B群:戲劇化/不穩定的,有反社會型、邊緣型、戲劇型、自戀型人格疾患;C群:焦慮/害怕的,迴避型、依賴型、強迫型人格疾患。並且將人格疾患放在第二軸,因為人格所產生的障礙是長期穩定且反覆表現的,他們在認知、情緒、人際關係、衝動控制上有極端脫序行為且造成重大功能損傷,只是在診斷為人格疾患時,通常要注意可能有共病第一軸的情況。在治療上,經常使用藥物治療來減輕第一軸的症狀,連帶緩和人格障礙的困擾,而人格疾患雖然難以改變,但是在邊緣性人格疾患上,發現使用辯證行為療法有不錯的成效。

二、我的新學習,我學到了什麼?
人格疾患不同於其他心理疾患,被分類在五軸診斷的第二軸,症狀在病患青少年時期開始出現一直到成人時期,是個人內在經驗和行為的持續模式,這些症狀長期發展而穩定存在、缺乏彈性改變,以至於成為”人格”表現的一部分。課本介紹了好幾種人格疾患,其中有一些很常聽到,像是妄想型人格、強迫性人格、自戀型人格等,這些人格疾患比較容易被鑑別出來,一般人在相處時也容易發現這些特徵,只是這些特徵有沒有極端到已經是人格疾患的程度,必須經過治療師謹慎的判斷,才可以下人格疾患的診斷。而人格疾患中也經常互相共病,這是因為人格的表現不是單一面向的,它涵蓋了個人的內在經驗及認知行為表現,通常很難去區分出來應該是哪一個人格疾患。

三、學到這個,對我會有甚麼影響?未來我可以怎麼運用它?
在這個章節認識到人格疾患是比其他心理疾患還要難介入的,尤其有些人格疾患的症狀會跟精神疾患症狀的表現搞混。像是妄想型人格疾患的妄想內容就跟精神分裂症的妄想內容不同,精神分裂症的妄想是認知上的混亂,而妄想型人格疾患的妄想是有脈絡可循,只是過於極端不符合事實;還有強迫型人格疾患,跟強迫症沒有太大的關係,只是他們都過於執著在某個行為上,但行為的內容和對個人的意義卻大不相同,像是強迫症的強迫行為是為了消除心中的焦慮,而強迫性人格的強迫行為不過是為了達到他心中的高標準而出現的不適當行為。這些行為可能被同一種名詞所標定,但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內容和意義卻不相同,瞭解這些差異有助於我們去分辨人格疾患和第一軸心理疾患,也明白為什麼他們被放在不同軸來處理。

提問:
邊緣性人格障礙的治療過程中,不易和治療師建立穩定的關係,這和哪些疾病特徵有關連?而為什麼辯證行為療法可以較成功的介入,達到治療的效果?(請搭配邊緣性人格疾患的特性,說明辯證行為療法的觀點和內容,及解釋如何產生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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