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謝幸娟 97007204 第四組 報告組 人格疾患

謝幸娟 97007204 第四組 報告組 人格疾患


原文摘要
人格障礙包含多種不符合社會期待的脫序行為,並在認知、情緒、人際關係和衝動控制中至少有2項失常,且這樣失常狀況已造成個案本身極大的痛苦和日常功能上的失常,才符合DSM-IV-TR中的人格障礙的前提。DSM-IV-TR將十種不同的人格障礙分成三個族群:A群(古怪/偏離常態的行為)妄想型、類分裂型、分裂型。B群(戲劇化/不穩定)反社會、邊緣型、戲劇型、自戀型、戲劇型。C群(焦慮/害怕)迴避型、依賴型、強迫型。以上這些人格疾患另一個前提是長期、穩定且大多在個案成人早期就已有明顯的人格特質,並非因為濫用物質或一般性醫學狀況。值得注意是人格特質中的分類和其他精神疾患還是有些不同的辨別,例如強迫症和強迫型人格的不同在於,強迫型人格者沒有強迫行為和思想。

我的感想
一般來說,個案很少是單純因為「人格疾患」而找上精神科,通常是第一軸診斷而就醫、住院所以在醫療和心理治療方面大都是以第一軸診斷為主要目標。人格疾患就像個案某部份的較失常的人格特質,是長久且穩定的,畢竟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我想DSM-IV-TR裡的人格障礙分類就像將人們分成12星座般,只是DSM分的是人格特質較失常的人,這樣的分類能幫助我們在五軸診斷中的第二軸更有系統和依據,但即使是兩個個案同樣被診斷為強迫型人格,兩者先的異質性還是很大。以上所提的想法是我個人推測治療師面對人格疾患的個案會覺得很棘手的原因。

因為我聯想到、、、、、、
曾經有位心理所將要去醫院實習的學長跟我提過,他們超怕第一個實習個案是有邊緣型人格特質,這會讓沒豐富經驗的治療師心理壓力很大,學長還說雖然BDP的個案幾乎是長的不錯的正妹,但他們還是敬謝不敏。我想不只是專業的治療師面對人格疾患的個案會有很大的心理壓力,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會盡量避免跟這些人有交集,更何況是與他們朝夕相處的家人。而我想有人格疾患的個案其實自己也會很困擾,因為這些特質帶給自己和旁人諸多不便,就像有時我們會討厭自己某些小缺點,想改變、想治療,可遇到那些情境就是控制不了,不受控制的自己會令人沮喪,久了會無奈,而旁人就躲著遠遠不想靠近!

問題與討論
如果你是治療師,如何跟有人格疾患的個案相處、互動,並幫助他減緩第一軸診斷狀況,如果可以你會如何協助個案改變它的人格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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