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推薦~謝幸娟 (97007204) 第四組 人格疾患 最淺顯易懂 from 鄭逸如 (96007010) 第三組

推薦~謝幸娟 (97007204) 第四組 報告組 人格疾患 最淺顯易懂 from 鄭逸如 (96007010) 第三組

 

幸娟的原文摘要寫得很淺顯易懂,其中他特別提到了強迫症和強迫型人格的不同。強迫型人格似乎是比較像是我們常說的完美主義者,對於某些事物有高度的標準,例如寫報告時特別在乎表格是否對齊、文字大小是否一致等等,花很多時間精力在調整格式,甚至忽略報告本身的內容之類的。強迫症的患者則是有強迫思想,必須透過一些儀式性的行為才能降低他內心的焦慮,兩者的確不太相同。

 

另外,幸娟提到患者通常是因為第一軸診斷而就醫,而人格疾患的治療十分棘手,因為個案間的異質性很大。我覺得另一個讓治療難以進行的原因是人格的養成是一個非常長時間的過程,要在短時間內去調整是很困難的事,所以這類疾患的治療通常以治療第一軸為主,使用藥物治療也是非常重要的。

 

推薦~李芝瑩 (97007062) 第九組 人格疾患 最發人深省 from 鄭逸如 (96007010) 第三組

 

芝瑩提到人格疾患的診斷定義不是非常明確,有許多人格疾患患者也被診斷出與其他類型人格疾患有共病的現象,我十分認同他的看法,這也是我閱讀這一章節一直冒出來的疑惑。我們或我們周遭的朋友可能都會有類似人格疾患的症狀,只是程度沒有那麼嚴重而已,但這個嚴重程度該怎麼定義其實很不明確,有些DSM-IV上面的準則也有點怪異(例如反社會人格的症狀:做事衝動不能事先規劃),這樣不明確的定義會讓心理師或醫師在診斷的時候出現困難,也可能出現不同的診斷結果,也會影響後續的治療。我覺得DSM-IV的準則可能要再更嚴謹一些,不然可能會讓一些族群有被汙名化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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