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摘錄/改寫摘要
許多會出現身體症狀的疾病是由心理因素造成的(例如:壓力),也可能因為這種心理因素使病情更加惡化。
這些疾病有可能是心血管疾病、氣喘以及他可能沒有那麼嚴重卻十分常見的疾病(例如:頭痛、胃痛)。心身
症並沒有出現在DSM-IV-TR,DSM-IV-TR將這些疾病放在心理因素影響醫療狀況標題下的「可能成為臨床注意
焦點的其他狀況」中。診斷可能的心理和行為因素包括第一軸和第二軸;人格特質;因應型態;以及行為因素。
從前通常認為心身症只包括某些疾病(例如:潰瘍、頭痛、氣喘及高血壓)。新的取向讓診斷可以試用各種疾病
,因為現今我們了解任何疾病都可能受到心理因素的影響。
我的新學習:我學到了什麼?
由於DSM-IV-TR將這些疾病放在心理因素影響醫療狀況標題下的「可能成為臨床注意焦點的其他狀況」中。
參考了DSM-IV-TR第300頁,我了解到了
A.存在一種一般性醫學狀況(記於第三軸)
B.心理因素以下列的方式負向影響此一般性醫學狀況:
(1)心理因素已影響一般性醫學狀況之病程,表現於心理因素與此一般性醫學狀況的開始、惡化
或延遲付元之間存在密切的時間關聯
(2)心理因素干擾了此一般性醫學狀況的治療
(3)心理因素構成此人額外的健康風險
(4)與壓力相關的生理反應促成或加重了此一般性醫學狀況的症狀
回顧自己的思考歷程,我是怎麼學會或理解這個?
在跟老師meeting過後有了更明確的認知,舉個例子來說明吧,一個有精神疾患的個案,本身患有一般性醫學狀況,
因為精神疾患的關係,加重了本身罹患的一般性醫學狀況,這種情形就是身心症,而不是有一名精神正常的球員在
一次比賽中的壓力情境下,氣喘發作,就一定是身心症,因為也有可能是運動造成的,身心症的判斷必須更加謹慎。
提出問題
有氣喘病史的小明,某天突然病情加重了,是否就能斷定為身心症?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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